拐杖VS公民权
照片出处http://twisterherb.com/tongkat.htm关于公民权,我想了很久很久。。。那天看到报纸写吉兰丹王储说我们的公民权是牺牲特权所换回来的,对于这点我十分不舒服。究竟这个国家是怎么了?难道我们的先辈真的是接受施舍才在这片土地生根的吗?
身为一个国家的公民难道不能对国家有所要求?我们何时说过要跟那群拿拐杖几十年人不会自己走路的人(有些已经上太空了哩,怪哉,怪哉!)平起平坐了?我们只要求自己能“更像公民”而已(放心,我们不抢拐杖)。视单一种族为弱势的一群的年代已经过去了,这套观念应该改变了不是吗?
讲了那么多伤人的话,又回头来自打嘴巴说其实并不是忽略其他人?那到底什么叫对话?对话就是只有高高在上的人说话而已吗?
五十年足以让一个婴儿变老人了,为什么还要拿拐杖打人呢?难道五十年只是我们这些凡人的数字,他们还以为那是五天,还是五小时前的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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